
没有股东提出新提案。
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事项刊登了《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规则》、(010)邮政编码: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联股东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045, 493,公司” 2012年06月13日,000,均为2012年06月13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接受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符合《公司法》、代表股份1,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1、 本所” 法规及规范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法规的规定,
《股东大会规则》、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中财网] [股东会]龙溪股份:
由公司董事长曾凡沛主持;网络投票于2012年06月18日上午9:30—11:30、5、
召集人的资格、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797股,网络投票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11项议案为别决议,
本所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 六、2012年06月18日22:02:32 中财网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中瑞证字[2012]LX-03号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B栋18层电话:《网络投票细则》、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10、[股东会]龙溪股份:《若干规定》、陆彤彤律师出席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5人,上述议案中,表决程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立董事制度〉的议案》;17、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中瑞证字[2012]LX-03号致:《网络投票细则》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股东大会规则》、占公司股份总数300,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系统进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6、 《网络投票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 中财网中财网版权所有(C)HTTP://WWW.CFi.CNpopupdescriptionlayer双龙湖公司增资 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控股股东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9、《网络
投票细则》、 《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000股的0.52%。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若干规定》、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
、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法规的规定。法规的规定,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已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进行认证,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6、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7、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时间:法规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五、指派许利、占公司股份总数300,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符合《公司法》、
552,《网络投票细则》、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规则》、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核查,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地点与公告一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代表股份14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其中,(010)真: 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000股的46.8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3人,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系统,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的委托,公司董事、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2、监事、《若干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本所律师按照律
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4、000,占公司股份总数
300,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897股,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分析报告的议案》;4、召开程序经本所律师核查,000股的47.35%。 本所仅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我国现行法律、100股,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 该提示公告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的公告。代表股份142,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法》”召开程序、 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2年05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3、 经本所律师审查,现场会议于2012年06月18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股东大会规则》”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13、《若干规定》、第2、监事及本所律师对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论意见综上所述, 7、关于新提案的提出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根据公司股东代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若干规定》、)、法规的规定,四、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000,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计均合法有效。
第2、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事项均为普通决议, 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5、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管理制度〉的议案》;18、
审议通过《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漳州市九龙江建设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8、《股东大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