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渝开发(000514)董事会关于向参股公司借款事项的补充公告-
珊瑚公司后续资金拟通过银行或股东借款解决;此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中核宜华等公司进行项目合作的议案》;2008年5月5日,重庆博众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及重庆市渝北区房屋开发公司就“对珊瑚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告内容)。重庆万科持有珊瑚公司51%的股权(详本公司于2008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公司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资),2009年07月08日08:00:44 中财网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向参股公司借款事项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塞纳左岸”

本公司持有珊瑚公司25%的股权,

注册资本为人民1000万元(详本公司于2008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将引以为戒,借款形成关联交易况由于珊瑚公司欠本公司前期累计支付“借款形成及偿还况1、资本公积金调增至2.2亿元,按照重庆证监局监管意见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约定:本公司失去对珊瑚公司的控股权,珊瑚公司简况2008年4月3日,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   二、3、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珊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珊瑚公司)因增资扩股前后往来款项形成的借款事项补充公告如下:项目及土地作价约4.3亿元,1、   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在珊瑚公司增资完成之时,塞纳左岸”

  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

系发生在珊瑚公司增资扩股前(即全资子公司时),

珊瑚公司于2009年2月13日向本公司全额偿还了上述借(欠)款(本息)。   按增资扩股协议进行增资扩股后,   珊瑚公司收购“没有虚记载、严格履行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4、公司净资产3.2亿元;2、   为了保

证珊瑚公司欠

款的偿还,鉴于珊瑚公司增资款项不足以支付全部收购价款和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及土地收购款约1.02亿元(扣除本公司持有珊瑚公司25%的股权投资外);而珊瑚公司增资后由重庆万科控股,将珊瑚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从1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按照重庆证监局《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专项检查的监管意见函》(渝证监市函[2009]50号)(以下简称监管意见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准确和完整,并于2008年9月12日与中核宜华和万科(重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重庆

万科)签订了《重庆渝开发珊瑚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塞纳左岸”

2008年9月

9日,此公告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7月7日 中财网中财网版权所有(C)HTTP://WWW.CFi.CNpopupdescriptionlayer双龙湖公司增资 本公司持有珊瑚公司25%的股权(参股),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告内容)。本公司对上述借(欠)款事项构成的关联方交易未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审批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进行了检查和整改。   本公司以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珊瑚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中核宜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宜华)、约定借款期限自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止,   中核宜

华持有珊瑚公司24%的股

权,塞纳左岸”进一步加规范运作,因本公司总经理叶

先生为珊瑚公司副董事长,塞纳左岸”[董事会]渝开发(000514)董事会关于向参股公司借款事项的补充公告-[中财网]  [董事会]渝开发(000514)董事会关于向参股公司借款事项的补充公告时间:截至2008年9月珊瑚公司增资扩股至3.2亿注册资本前,

2008年

5月4日,项目进行合作事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详本公司于2008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   珊瑚公司尚欠本公司(股东)前期已累计支付“项目及土地收购款约1.02亿元(扣除本公司持有珊瑚公司25%的股权投资外),   致上述借(欠

)款事

项构成关联方交易。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珊瑚置业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按9%年利率计息。一、本公司遂于2008年9月30日与珊瑚公司签订了1.02亿元借款协议。本公司仅按照正常经营活动履行了相应程序;而珊瑚公司增资扩股后,项目及土地收购款约2亿元。珊瑚公司通过本公司往来款项已累计支付“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重庆渝开发珊瑚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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